转发《十堰市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07

学院各系部:

现将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要求转发给你们,请系部通知符合要求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及所持证明

1、4050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城镇低保人员:低保证和低保存折,证明目前仍享受低保

3、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持毕业证书

4、残疾人:残疾证(智力残疾除外)

5、成年孤儿:民政系统的证明

6、失地农民: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和区就业局的证明

二、享受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内新办的)

3、税务登记证

4、身份证或户口本

5、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三、工作要求

认真审核材料、现场实地考察、限制行业除外

十堰市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商营业 执照号   发证时间  
税务登记 证号   发证时间  
经营项目  
经营地址  
人员类别 4050人员 享受城镇 低保人员 高校毕业生 残疾人 成年孤儿 失地农民
           
一次性补贴 标准 ¥2,000.00 申领人签字   申领时间
     
科室审核意见: 经办人: 分管副局长审查意见: 局长审批意见:
主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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